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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旅游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8/10/30 来源:    

                                          薛源
    “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基础性法规,为了不断增强旅游局党员干部职工的党规党纪意识,10月29日,支部书记吴学民同志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新修订《条例》产生的背景和新增加的内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将十九大新党章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的生动体现。《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进行多处修订。通过学习,大家都认真领会了《条例》的具体要义,纷纷表示要坚决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争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吴学民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通过《条例》学习,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深入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入心入脑,把纪律意识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二是在深入贯彻执行《条例》的基础上,支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于违反单位纪律的同志,严格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切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三是大家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筑严思想防线,才能不触碰纪律“红线”,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成为人民群众广泛赞可的好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