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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治理

黄龙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覆盖面

2015/07/14 来源:    

    黄龙县审计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多年审计实践,在年初审计工作会议上初步提出了县级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全覆盖的具体要求,加大审计力度,不断发挥审计机关作为公共资金“守护者”的免疫作用。
    一是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所有使用国家资金的县属部门、企事业单位五年内实现一次审计全覆盖,除重点部门单位每年都要开展审计外,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采取轮审的方式,五年内至少审计一次;只要列入审计项目的部门和单位,无论其有多少个基层二、三级单位,都要进行全面审计。2014年度县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安排了30个单位,并安排了30个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审计覆盖面较上年增加了15个预算单位。在进行预算执行的同时,对“三公”经费的支出单独进行了审计。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全县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其竣工决算审计要做到全覆盖。具体由县审计局或县审计局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2014年至今县审计局累计审计政府投资资金2亿余元。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
    三是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全覆盖。年初与县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对所有离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安排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互相结合,提高审计资料及审计成果的综合运用率。
    四是做到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全覆盖。关注民生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我县灾后重建、涉农资金、农村医疗合作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