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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治理

黄龙县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

2010/11/18 来源:    

 
    为了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需要,不断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根据市上精神,结合各乡镇工作实际,黄龙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建立纠风工作组、行政村和社区设立纠风监督员,有力地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
   在乡镇建立纠风工作组。乡镇纠风工作组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在乡镇纪委挂“纠风工作组”牌子,组长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乡镇纪委其他人员为工作组成员。主要职责是完成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及乡镇党委、政府部署的纠风工作任务;负责安排本辖区内各行政村的纠风工作;处理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受理各行政村和社区纠风监督员的举报并指导行政村和社区纠风监督员工作;配合县纠风办调查研究本辖区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提出本辖区政风和行风建设意见;定期向县纠风办汇报受理违规违纪问题及县纠风办批转案件的查处情况;发现重大不正之风案(事)件线索可直接向县纠风办报告。
    在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设立纠风监督员。行政村和社区纠风监督员由村监委会主任兼任或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聘任。主要职责是在乡镇纠风工作组的指导下,对本行政村、社区内发生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辖区内的违规违纪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向乡镇纠风工作组反映举报违规违纪问题;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县纠风办反映。
    乡镇纠风工作组、行政村和社区纠风监督员在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纠风工作组工作印章借用乡镇纪委印章,行政村和社区纠风监督员人选经乡镇工作组审定后,报县纠风办备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