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海龙 张玉亭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黄龙县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村级班子的监督管理。
一是廉政承诺述廉。组织村干部向乡镇党委和村民作出书面和口头廉政承诺。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的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各村的廉政承诺大会,并把书面承诺由镇纪委归档管理,纪委对践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终组织村主要干部进行述廉。
二是廉政谈话警廉。镇党委、镇纪委对新当选的村“三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加强上岗前的警示教育,并及时对有反应的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上下协调,搞好团结;依法行政,用权为民;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指出不足,促进改正等。
三是廉政制度保廉。针对各村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村各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村监委员职责,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规民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建立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健全村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使之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