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
4月23日下午,团县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县纪委、监察委《关于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的通知》(黄纪发[2018]3号)文件精神,由团县委书记尚思伟领学该书全文,并从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认为,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创新,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对于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结合团县委工作实际,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监察法是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都具有约束力的一部法律,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多学细学,反复学习领会,吃透法律的实质内容,找准核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二是要认真对标。要以学习贯彻《监察法》为契机,全面履行本职工作,把团县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与贯彻新的《监察法》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团县委每名干部职工要以监察法规定的为依据,认真对标,哪些该做,那些不该做,该做到何种程度,心中时刻要有标尺;三是要严肃纪律。要依照《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考勤、请(销)假等相关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好,自觉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加强纪律约束,强化作风建设,积极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塑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做好测试。按照县纪委、监察委的文件要求,在认真开展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好本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