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加东主持召开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机关各室(部)中心、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严禁”的通知》,分管班子成员汇报了清廉黄龙建设、“三资”管理、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打算。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和理论创新成果,是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的党内法规,对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都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内容全、程序严、权责清。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掌握不同情形时各自的职责、权限、程序,严格按规定行使纪律处分权,准确落实处分批准权限和程序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会议强调,要坚持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各包抓领导根据行业领域深入思考、出谋划策,加强沟通指导和监督检查,清单化、具体化推进清廉黄龙建设,确保落实落地、出新出彩,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正气充盈的社风民风。要按照时间节点抓好“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在摸清“三资”家底的基础上,通过纠治突出问题、健全制度管理等手段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三资”管理有序、规范、透明,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要与时俱进抓好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做表率,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自觉找准找实工作短板,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真正把“勤快严实精细廉”体现在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以工作成效检验作风建设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