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焦点新闻 - 正文

焦点新闻

黄龙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020/12/04 来源: 黄龙县纪委监委    

按照县委落实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中关于“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行为”的工作任务要求,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纪委监委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以公检法司等单位十八大以来经办的案件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领导干部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侵蚀国家权力的问题。

学习制度规定,源头规范执法司法。政法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本系统违规干预执法司法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将“三项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做到干警入耳入心,融入日常执法司法办案,严格规范执法司法办案流程,源头加强执法监督培训,保证执法司法活动的公正规范开展。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纪律约束。在年初目标责任书签订时,各单位都将“三项规定”纳入其中,实行内部人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过问案件行为登记报备制度,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六种接触交往行为,严格落实各执法办案部门执法执纪主体责任。对于“零报告”单位重点关注,严格案件办理一案一监督个案评查制度,常态化加强案件办理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各政法部门领导、干警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不逾越法律法规红线底线。政法各部门将十八大以来办理的5001件各类案件进行自查剖析,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违规干预司法的行为”。

发挥纪检监督,守住规定红线。一是从政法各部门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执法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二是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及驻政法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加强内外监督和纪律约束,监督干警在执法司法环节中插手办案或干预执法司法违反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