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黄龙县结合实际,着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细化措施,列出时间表,画出线路图,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聚焦突出问题,强化“以案促改”统筹部署
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结合发生在我县的徐选朝案实际,黄龙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专题研讨并下发《关于开展冯振东案、祁玉江案、徐选朝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既兼顾了市委《实施方案》中对九个“查一查”和四方面整改任务的具体要求,更突出了对标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明确县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检视、带头整改,作出示范、当好榜样,同时要根据工作实际,深入到包抓乡镇、联系分管部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指导、督导工作,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细化整改措施,推进“以案促改”细改实改
结合《实施方案》的要求,县纪委监委重点针对我县徐选朝案暴露的突出问题,对标四方面整改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列出“十个一”任务清单,即建立一套廉政风险防控点台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一次自查自纠、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政治生态研判、一次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一次纠治“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一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一次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一次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从党员干部到乡镇部门、从警示教育到专项整治、从自查自纠到监督检查、从进机关单位到进家庭,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以案促改”落地见效。
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结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以任务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党组织“以案促改”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压实了责任,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和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立足职能职责,夯实县纪委监委机关各科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的监督,对思想上不重视,整改工作消极应付、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用严格的纪律、严肃的问责,确保“以案促改”真改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