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纪委监委紧抓“提高案件质量”这一核心目标,全面履行案件审理职能,严把案件审理关,提升执纪监督质效。
全面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审理。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2019年依纪依法受理移送的违纪案件103件,退回补查证据案件8起,提前介入审理案件1起,已审结102件,与去年同比增长49%。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2人次,党内警告70人,党内严重警告1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3人;给予政务处分32人次,政务警告25人,政务记过4人,政务降级1人,政务撤职1人,政务开除1人;免予处分2人。
大清理大整改,规范审理文书。开展审理文书大清理大整改工作,成立由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审理文书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实现清理整改目标。此次工作共查阅案卷121份,涉及160人次,对发现的6个方面问题进行了纠正,针对乡镇纪委在办理案件中存在卷宗文书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出规范的模拟案卷及时下发各乡镇。
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县级部门和乡镇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处分决定均在党支部和部分大会进行宣布,全县范围内未发现在处分影响期内违规评优、提拔情况,根据处分等次,相关受处分人员都办理了相应的职务、职级和工资等方面变更手续,处分执行情况的相关印证资料及时装入案卷宗。
重视回访教育,增强纪法效果。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受处理党员干部的回访工作,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谁处理谁回访”的原则,制定黄龙县纪委监委案件回访工作暂行办法,实行分级负责制,坚决不“一处了之”。通过听取受处分人的思想状况、现实工作、生活情况的汇报,及所在单位负责人对其的情况讲述、走访了解、民主测评等方法,充分掌握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及处分执行等情况,确保案件审查纪法效果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