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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夯实“四责”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2018/05/11 来源:    

                                         李慧慧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黄龙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黄龙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办法》,通过夯实“四责”,加强纪检监察信息管理和考核工作。
    细化分工,加强领导责成立了黄龙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信息工作的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组长,信息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机关各科室选派一名干部为信息员,组成信息员人才库。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列席会议、阅读文件、了解情况等方面要为信息员提供方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信息员要抓好业务范围内的信息收集、编写和报送工作,信息员变动时要随时补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各纪工委要及时督促本系统管辖范围内各部门、单位撰写上报信息,严格审核把关。
    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责信息员围绕各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导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积极捕捉、发掘有价值的信息,加强对零散信息的分析提炼和深度挖掘,加大综合类和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力度。调研类信息要有论点、有数据、有例证;经验类信息要有做法、有归纳、有成效;综合类信息要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做到信息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数据详实,逐步实现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
    量化任务,明确要求责规定了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机关各科室每月在市级及以上纪委网站和内部刊物及相关报刊杂志各发表信息稿件的数量,以及全年的最低任务量,并确定了计分标准,在县级相关媒体发表稿件只计分不算任务。对信息的报送时限、篇幅控制、报送方式、刊登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明确审核把关要求,信息编写严禁抄袭,如发现抄袭现象,将追究信息作者和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严格考核,落实奖惩责信息考核工作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实行月统计通报,半年分析点评,年终全面汇总。对信息报送和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一次未按时完成报送任务的由信息中心进行提醒;连续两个月未按时完成报送任务的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书记对单位或科室负责人实施约谈,责令整改;连续三个月不按时完成报送任务的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信息员做出书面检查;全年不按时完成报送任务的公开通报批评,同时将信息考核结果纳入《机关科室、派出(驻)机构年终考核》,未完成信息任务的扣减相应分值,超额完成信息任务的增加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