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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6/03 来源:    

    1、白马滩镇原乱石滩村支部书记王乃林在担任村支书期间,于2013年12月在村集体转移支付中虚列2283元冬季取暖费占为己有。2016年4月,白马滩镇党委依纪给予王乃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2283元。
    2、崾崄乡伍姓村村委会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以收承包费的名义,于2015年4月违规收取群众每亩10—20元不等费用,共收取费用35580元。2016年4月,崾崄乡党委依纪给予伍姓村支部书记张文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伍姓村村主任朱云康、村监委会主任安方来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35580元已退还群众。
    3、石堡镇将军庙村原主任陈群星在担任村主任期间,于2015年4月将已承包的村集体土地再次发包他人,引发社会矛盾。石堡镇红石崖社区农业技术服务站站长王喜仓工作履职不严,监管不力,违规为将军庙村办理土地承包鉴证手续。2016年4月,石堡镇党委依纪给予陈群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喜仓党内警告处分。
    4、界头庙镇小峪村坪胡组原组长袁文彦在担任村民小组长期间,于2013年4月以村上硬化道路为由,违规报销招待费1500元整。2012年至2015年,将村集体90.5亩农资综合补贴款采取少入账、不按实际标准入帐的方式累计侵占2579元。2016年5月,界头庙镇党委依纪给予袁文彦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4079元。
    5、瓦子街镇原任家湾村主任朱文东在担任村主任期间,于2013年7月擅自收取在该村进行石油钻井施工队水费760元未入账,坐收坐支。2016年5月,瓦子街镇党委依纪给予朱文东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760元。
    6、圪台乡马场村支部书记荆发明在担任村支书期间,于2016年1月将私人购买的物品(面、油、茶、烟)共计268元在本村办公用品费用中报销。2016年5月,圪台乡党委依纪给予荆发明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268元。
    7、三岔镇李家庄村原支部书记郭来旺在担任村支书期间,于2013年7月以村集体名义为个人购买价值1280元伟人纪念币1套;2014年11月和2015年1月两次以村集体名义购买苹果4箱、核桃2箱用于个人消费,价值640元。2016年5月,三岔镇党委依纪给予郭来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1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