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龙县召开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安排党政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述效工作。8名乡镇、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述效,县纪委委员、有关乡镇部门负责人、特邀监察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纪委书记、各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群众代表共计93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三岔乡党委书记、界头庙乡党委书记、白马滩镇镇长、县林业局局长、统计局局长、政协办公室主任、县残联理事长、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8名乡镇、部门“一把手”针对自己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述责;针对自己围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进行了述廉;针对自己围绕作风建设、行政效率等方面进行了述效。在听取了8位“三述”对象述责述廉述效情况汇报后,县纪委委员、群众代表对各“三述”对象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当场提问和质询,“三述”对象现场一一作出回答,并对每一位“三述”对象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工作绩效情况分别进行测评,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并将“三述”结果报告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抄送组织部门,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最后,黄龙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志华同志对这次“三述”大会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对“三述”下一步工作改进和努力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今后工作作了具体地安排部署。刘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各项制度,努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抓好学习培训,二是做到严格执行,三是加强对《廉政准则》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强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格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对各自管理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委会主任进行“三述”,切实推进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从而促进各自单位、部门的工作。
自“三述”工作开展以来,黄龙县先后有24名乡镇、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责述廉述效,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廉洁从政、高效行政,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