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晓民 张海峰
今年,黄龙县纪委在推行“五项制度”工作中,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与农村干部廉政法规考试结合起来,近日,组织师资力量对全县10个乡镇巡回培训,并进行任中考廉,以考廉促培训,以培训促廉洁,真正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学以致用的目的。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纪委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监察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党教室、干部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培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力量。
二、细化方案,充分准备。
制定下发了《黄龙县基层干部廉政法规培训及考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培训考试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把培训考试的对象延伸到农村“三委”成员、乡镇政府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县纪委骨干师资分别就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意义、职责、权限及相关内容进行了充分准备,为培训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扎实培训,统一认识。
为便于学习、理解和掌握培训内容,培训中,我们采取“三结合”的方式进行。即讲解与提问相结合,讨论与实例相结合,培训与测试相结合。通过解答疑问,广泛讨论,不仅使监委会成员明确了自己的职责、监督的方法、程序以及如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村支部、村委会及基层干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认识,使他们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四、认真测试,确保效果。
结合培训,现场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以培训内容和农村党风廉政法规为主,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采取开卷考试的方法,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要进行学习补考。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培训与考试相结合,既节省了时间,又提高了效率,特别是通过考试,不仅使广大基层干部明确了廉政法规,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