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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多措并举确保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顺利进行

2009/07/24 来源:    

黄龙县多措并举确保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顺利进行
[发布日期:2009/7/24] [浏览次数:1247]

黄龙县多措并举确保领导干部廉政法规

知识考试顺利进行

717首次进行领导干部任中廉政法规考试

  今年以来,黄龙县纪委把推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狠抓组织领导、细化方案、学习培训、建章立制和结果运用五个环节,多措并举,确保了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制度顺利推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党校等单位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还成立了由委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考务领导小组,从纪检、组织、人事、党校等单位抽调24名综合素质高、党性观念强的党员干部建立起监考人员库、巡考人员库和阅卷人员库,保证考试公开、公正、公平。二是细化工作方案。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黄龙县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的实施意见》,分别对考试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步骤和结果运用进行了细化明确。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为了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县纪委采取了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以《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为重点,强化学习培训,以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学以致用的目的。四是建立规章制度。为确保廉政法规考试公平、公正、公开,该县制定了《监考人员工作制度》、《考场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考试前,从市纪委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试卷,按参加考试人数印制密封后交由专人保管,于考前30分钟交由监考人员。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在廉政法规考试期间一律关闭通讯设备,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五是强化结果运用。明确规定,开卷考试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闭卷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任前考试成绩合格,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县委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不予任用。任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通报,并在半年内进行补考。对于无故缺考者,实施警示训诫或“三问”。廉政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717日,县纪委首次组织科级党员干部、非党干部共451人,进行任中廉政法规考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巡考,深入考点现场指导考务工作。监考人员认真负责,参考人员仔细答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县级各部门科、股、室、队、站、所负责人,村级“三委”的考试由相关部门、乡镇组织实施,7月底前将全部结束。